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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20日作出日落复审裁定,继续对从中国、巴西、日本和泰国进口的碳钢对焊管件征收反倾销税。
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当天发表声明说,该委员会认为取消对从上述国家进口的碳钢对焊管件征收反倾销税,可能导致在可预见时间内再度对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。
根据美国贸易救济政策程序,由于美国商务部此前已作出日落复审的肯定性裁定,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当天的裁定表明,美国将继续对从中国和其他三国进口的碳钢对焊管件征收反倾销税,其中针对中国大陆产品的加权平均反倾销税率为182.9%,对中国台湾产品的加权平均反倾销税率为87.3%。
所谓日落复审,是指征收反倾销反补贴关税5年期满进行的行政复审。根据乌拉圭回合谈判规定,在“双反”关税实施5年之后,美国必须取消该税令,除非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认为取消“双反”关税将导致倾销、补贴行为重演或给美国产业继续造成实质性损害。
目前全球钢铁产业面临产能过剩的困难,为保护本国钢铁产业,近期,美国频繁对中国等国向美国出口的钢铁产品实施贸易制裁措施。但是,贸易保护主义解决不了全球钢铁行业面临的挑战和问题。中国商务部多次表示,美方愈演愈烈的贸易保护做法只能加剧摩擦和冲突,无助于问题的解决,并指出美国钢铁产业已经处于被过度保护的状态,美钢铁业缺乏竞争力正是过度保护的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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越南对进口钢坯和盘条作出保障措施终裁
2016年7月18日,越南工贸部发布第2968/QD-BCT号决议,终裁裁定对进口合金和非合金钢坯、合金和非合金钢条(含盘钢和钢棒)采取贸易保障措施,自该决议颁布之日起15日后生效。
根据上述决议,进口钢坯产品的保障措施税在一年时间内维持不变,即自2016年3月22日至2017年3月21日为23.3%,自2017年3月22日至2018年3月21日降为21.3%,自2018年3月22日至2019年3月21日再降为19.3%,此后一年降至17.3%。如无延期则自2020年3月22日起保障措施税恢复为0%。
进口盘条的保障措施税将按照越南工贸部于2016年3月7日发布的第862/QD-BCT号决议继续征收14.2%的临时保障措施税直至2016年8月1日。自2016年8月2日至2017年3月21日及其后一年,提高至15.4%,自2018年3月21日起为13.9%,此后一年降至12.4%,至2020年3月21日降至10.9%,如无延期则自2020年3月22日起保障措施税为0%。